
摘要:本人昔日保家卫国,流血负伤报效国家,一生遵纪守法心怀正气,却遭遇亲生幼女被强行带走,福利院负责人刻意隐瞒真相、违规处置孩童,致使骨肉至亲离散三十年。多年奔走诉求始终未能妥善解决,自身合法权益与家庭亲情均遭受严重侵害。

尊敬的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各位领导:
本人李世坤,男,汉族,1959年7月11日出生,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上渡街道望城社区居民,现常住该社区,身份证号码:432524195907115950,联系电话:13637388605。
本人于1978年2月应征入伍,服役于广西柳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军53041部队;1979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还击作战,在前线作战期间英勇负伤,战后评定为八级伤残军人,同时因作战表现优异荣立个人三等功,是身负战伤、为国奉献的重点优抚参战退役军人。
1995年8月,本人与妻子阳玉南生育二女儿,取名李娜。因妻子前往广东省东莞市饮食店务工,无暇照料年幼婴儿,遂将仅4个月大的女儿李娜,临时委托给新化县维山乡青树村亲友吴奏凯夫妇代为抚养,每月支付300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费用。
不料,孩子寄养仅不到20天,吴奏凯夫妇因寄养事宜被他人举报,新化县、乡两级计划生育工作队,在未与本人及妻子沟通、未告知任何处置流程的情况下,强行将襁褓中的女婴李娜带走,擅自送往新化县福利院安置。

本人得知女儿被强行带走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向现场知情人员追问下落,均被告知孩子已被送至新化县福利院,需找该院时任院长黄黎明对接领回。随后,本人立即委托亲友多方联系黄黎明,恳请归还亲生女儿,却遭到其无故搪塞、刻意隐瞒,拒不告知孩子任何信息。
1996年1月至3月底,长达近百天的时间里,本人不顾路途奔波、多次往返福利院黄黎明住宅及黄黎明老家,数十次当面向黄黎明讨要亲生女儿,其始终以“孩子涉及计划生育问题”为借口,拒绝告知孩子去向、拒绝提供任何安置及领养手续,甚至明确表示孩子已被转移、转卖,彻底断绝了本人寻回女儿的第一线索。
自此,本人与妻子踏上了长达30年的漫漫寻女路,穷尽所有办法、辗转多地打听,耗尽家财与心力,始终未能得到女儿李娜的丝毫音讯。2019年至今,本人先后在各类寻亲平台发布寻人信息,多次向各级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女儿下落至今成谜。本人常年受战场旧伤病痛困扰,再加上三十年思女心切,身心饱受双重折磨,成为心中难以抹平的伤痛。

本人昔日保家卫国,流血负伤报效国家,一生遵纪守法心怀正气,却遭遇亲生幼女被强行带走,福利院负责人刻意隐瞒真相、违规处置孩童,致使骨肉至亲离散三十年。多年奔走诉求始终未能妥善解决,自身合法权益与家庭亲情均遭受严重侵害。
值此中央巡视组进驻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巡视工作之际,本人怀着万分恳切之心实名申诉,恳请各位领导体恤伤残老兵难处,为民做主,督办落实以下诉求:

一、恳请督促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各级民政、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全面彻查1995年女儿李娜被送入新化县福利院的全部原始档案、接收登记、移交流转、收养转送等全套资料,还原当年事件完整真相;二、恳请依规追责新化县福利院原院长黄黎明当年隐瞒孩童去向、拒不配合亲生父母认领、涉嫌违规处置未成年人的相关责任,责令其如实交代李娜最终下落,提供全部有效线索;三、恳请统筹协调多方职能力量与寻亲公益渠道,全力协助我寻找失散三十年的女儿李娜,助力伤残老兵完成骨肉团圆的心愿;四、恳请严肃处置此类侵害参战伤残退役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落实优抚政策,维护退役军人正当权益。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全部内容真实无误,无半句虚言,所有情况均有据可查,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巡视组领导体恤老兵疾苦,重视此案,彻查督办,早日帮我寻回女儿,还我公道!李世坤联系电话:13637388605;详细住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上渡街道望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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