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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惠州市健驰运输法人涉转查封财产与法院严重渎职

时间:2025-09-02    录入:本社编辑部

尊敬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

我们是惠州市健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驰公司”)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27名受害人(名单附后),分别为谢超波、谢海霞、谢利华、谢文锋、袁振、谢志辉、谢文强、谢锦鹏、谢文春、谢琪、贺志、谢益英、刘洁、肖卫林、贺坚、李俊海、张旭伟、张旭华、谢山英、谢建华、刘长胜、谢宇根、谢益峰、刘忠强、刘忠钊、陈小红、李云清。现因健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彳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甚至恶意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导致27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实现,面临“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且涉及群体性权益受损,特向您举报,恳请中纪委为民做主,督促相关部门彻查违法行径,维护司法公正与群众利益。

一、举报人及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一)举报人信息(代表及群体概况)

1.核心举报人代表:谢文春:男,汉族,1974年4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522197404033915,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坪上社区2组8号(案号:(2024)粤1391民初1903-8号);

谢文锋:男,汉族,1979年11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522197911203894,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坪上社区2组6号(案号:(2024)粤1391民初1903-3号);

刘洁:男,汉族,1986年1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522198601173874,住址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朗概山村7组20号(案号:(2024)粤1391民初1903-12号);

陈小红:住址及身份信息详见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编号44000024168506065512)。

2.群体概况:27名受害人均为湖南新邵县籍务工或个体经营者,2019年因信任健驰公司“车辆合伙经营”方案,分别投入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投资款,后因公司经营问题终止合作,经法院调解确认债权后,至今未获清偿,涉及总金额超150万元。

(二)被举报人信息

1.惠州市健驰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2LBBF5R;

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上杨移民村干部小区二栋202号;

法定代表人:张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身份信息由工商及法院系统可查)。

2.关联涉案主体: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2024)粤1625执918号执行案件承办团队(涉嫌未核查财产查封状态即拍卖健驰公司财产)。

 二、核心举报事项

1.健驰公司及张彳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拖欠27名受害人债权**:2024年5月,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法院”)就27名受害人与健驰公司的合伙合同纠纷,分别作出(2024)粤1391民初1903号及1903-1至1903-2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健驰公司需向受害人退还投资款、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并约定逾期付款需支付违约金。但截至2024年12月,健驰公司仅少数案件支付小额款项,绝大多数受害人分文未获清偿,张彳更是对受害人的催告置之不理。

2.健驰公司及张彳恶意转移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导致执行程序陷入僵局:2024年5月13日,大亚湾法院应谢文春等受害人申请,依法查封健驰公司名下34台重型自卸货车(含粤L69893、粤L91959、粤L63507等核心车辆)及1台小型普通客车(粤L777VG),查封期限至2026年5月12日(详见谢文春《执行申请书》)。但此后受害人发现,健驰公司竟将名下约60台车辆(含部分已查封车辆)转移至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2024)粤1625执918号案件中进行拍卖,张彳通过虚构债务、串通第三方等方式,试图通过拍卖转移财产、逃避对27名受害人的债务,导致大亚湾法院执行时“无财产可执”

3.涉嫌存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或利益输送,纵容财产转移行为:东源县人民法院在拍卖健驰公司60台车辆前,未依法核查车辆是否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大亚湾法院的查封信息可通过全国法院执行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径直启动拍卖程序;大亚湾法院在财产被转移后,执行推进缓慢,未及时与东源县法院协调中止拍卖或追回财产,存在履职不到位嫌疑。我们有理由怀疑,背后可能存在健驰公司通过利益输送拉拢公职人员、协助其转移财产的情况。

三、事实与理由

(一)合伙合作与调解确认债权的背景

2019年,健驰公司以“合伙购买装卸运输车经营、共享收益”为噱头,吸引我们27人分别与其签订《车辆入伙合作协议书》。约定以健驰公司名义购车(单台车价48万元,含购置税等),双方各出资50%(即各24万元),首期款由受害人支付8万-10万元不等,后续按揭款各承担50%。后因疫情及公司经营不善,车辆长期亏损,2021年3月双方协商终止合作,签订《终止〈车辆入伙合作协议书〉的合同书》,约定健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前向每名受害人退还8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投资款,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因健驰公司未按终止协议付款,2024年4月我们27人分别向大亚湾法院起诉,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系列民事调解书(如谢文春案:(2024)粤1391民初1903-8号,确认健驰公司需退还5万元投资款及违约金;谢文锋案:(2024)粤1391民初1903-3号,确认需退还6万元投资款及违约金;刘洁案:(2024)粤1391民初1903-12号,确认需退还6万元投资款及违约金),所有调解书均明确了付款期限及逾期执行的后果(详见证据1-4、6-7)。

(二)财产保全与恶意转移的关键事实

1.法院依法查封财产:2024年5月,谢文春在申请执行前,向大亚湾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健驰公司名下34台重型自卸货车及1台小型客车(查封案号:(2024)粤1391民初1903号),查封期限2年(2024.5.13-2026.5.12),该查封信息已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具备公示效力(详见谢文春《执行申请书》第四部分)。

2.健驰公司转移财产至东源县法院拍卖:2024年11月,刘洁在申请执行时发现,健驰公司名下约60台车辆(数量远超大亚湾法院查封的35台,且包含部分已查封车辆)被东源县人民法院纳入(2024)粤1391执918号执行案件进行拍卖(经办法官黄林少,联系电话0762-8832913)。我们向大亚湾法院执行局反馈后,法院仅告知“已与东源县法院沟通,但对方未中止拍卖”,至今未采取有效措施追回财产(详见刘洁《参与分配申请书》)。

3.转移财产的主观恶意:健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彳在明知财产已被查封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查封事实,通过关联公司或第三方虚构债务,将车辆交由东源县法院拍卖,拍卖款极可能被用于偿还“虚假债务”,而非优先清偿我们27名受害人的合法债权(27名受害人的债权均经法院调解确认,属于合法优先债权)。

(三)执行困境与群体权益受损现状

2024年12月,我们27人分别向大亚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1391执前调6025-6051号),但因健驰公司已转移核心财产(车辆),大亚湾法院执行局告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程序停滞。

我们27人中,多数为农村务工人员,投入的投资款是多年积蓄甚至借款,部分受害人因未收回款项,面临家庭经济困难(如子女上学、老人赡养等问题)。健驰公司的恶意逃债行为,不仅侵害了我们的合法财产权,更让我们对司法公信力产生质疑;而相关法院在财产核查、跨院协调中的履职不到位,进一步加剧了我们的困境,已出现部分受害人情绪激动、欲集体信访的苗头,存在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隐患。

 四、证据清单(均为法院文书或书面材料)

  1. 大亚湾法院系列民事调解书:(2024)粤1391民初1903-8号(谢文春)、1903-3号(谢文锋)、1903-12号(刘洁)等27份调解书(证明债权合法有效);
  2. 谢文春《执行申请书》(含财产查封清单及期限,证明健驰公司财产已被依法查封);
  3. 刘洁《参与分配申请书》(证明健驰公司转移财产至东源县法院拍卖的事实);
  4. 大亚湾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1391执前调6025-6051号,证明27人已申请执行);
  5. 陈小红《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编号44000024168506065512,证明受害人已依法缴纳诉讼费用,案件程序合法);
  6. 东源县法院(2024)粤1625执918号执行案件信息(含承办法官及联系电话,证明财产被拍卖的具体案件);
  7. 27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债权金额统计表(可随时提供,证明群体受害规模)。

五、举报诉求

1.督促彻查财产转移行为:请求中纪委督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惠州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组,核查健驰公司转移已查封车辆至东源县法院拍卖的具体过程,确认是否存在虚构债务、串通拍卖等违法情形,追回已拍卖或尚未拍卖的财产,交由大亚湾法院优先清偿27名受害人的债权。

2.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求督促公安机关对张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追究其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刑事责任;对东源县法院未核查财产查封状态即启动拍卖、大亚湾法院执行协调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开展失职渎职调查,若存在利益输送,依法严肃追责。

3.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请求督促大亚湾法院加快执行进度,通过查控健驰公司银行账户、不动产、股权等其他财产,补充清偿受害人债权;协调相关部门对经济困难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缓解其生活困境。

4.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请求督促广东省法院系统完善跨院财产查控与协调机制,杜绝类似“查封财产被异地拍卖”的漏洞,维护司法权威,防止群众合法权益再受侵害。

我们27名受害人坚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恳请领导关注此案,推动问题解决,让我们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和通社 www.hkan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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